在校大學生取得的實習工資應該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問題】在校大學生取得的實習工資應該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案】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調(diào)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第二條規(guī)定,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qū)嵙暼〉脛趧請蟪晁玫?,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2018年第61號)規(guī)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并預扣預繳稅款。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收入額-累計減除費用)×預扣率-速算扣除數(shù)-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在本單位開始實習月份起至本月的實習月份數(shù)計算。
上述公式中的預扣率、速算扣除數(shù),按照2018年第61號公告所附的《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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