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本單位的名義為其他單位員工交納社??梢詥?
不可以。按照《社會保險法》規(guī)定,職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guān)系,才能通過單位繳納社保。如果雙方只是通過掛靠的方式來繳納,是不允許的。為公司員工繳納社保的開戶和繳費單位應當是用人單位,即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guān)系的企業(yè)或公司,而并不能委托第三方代繳社保,所以,這種做法一般是不合法的。
股東不在公司任職,只分紅,是否需要為其繳納社保
不需要,如果股東只是出資,沒有在公司工作,那么他的身份只是出資人,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如果公司股東在企業(yè)工作,那么他除了股東外,同時還是公司員工,這樣也就必須和其他員工一樣,按照法律規(guī)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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