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繳納稅款的辦理是什么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柳2025-01-21 10:44:23
申請流程
申請時間:納稅人需要延期繳納稅款的,應當在繳納稅款期限屆滿前提出申請。
報送材料:需報送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當期貨幣資金余額情況及所有銀行存款賬戶的對賬單、資產(chǎn)負債表、應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等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支出預算等。
審批權限:必須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或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批準,方為有效。
審批期限: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 申請延期繳納稅款報告之日起 20 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最長期限是
最長不得超過 3 個月,同一筆稅款不得滾動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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