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個人所得稅可以抵免嗎?
小到個人,大到企業(yè),稅永遠是不可回避的話題。只要收入達到了標準,納稅人就必須繳納相應的稅款。但是在有些情況下,個人所得稅是可以進行抵免的。在會計實操中,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稅稅額,是指居民個人取得境外所得,依照該所得來源該國稅收法律應當繳納且實際已經(jīng)繳納的所得稅性質(zhì)的稅額。但是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稅額卻不包括五種情形。
問: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稅額不包括以下情形:
答:(一)按照境外所得稅法律屬于錯繳或錯征的境外所得稅稅額;
(二)按照我國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征稅協(xié)定以及內(nèi)地與香港、澳門簽訂的避免雙重征稅安排(以下統(tǒng)稱稅收協(xié)定)規(guī)定不應征收的境外所得稅稅額;
(三)因少繳或遲繳境外所得稅而追加的利息、滯納金或罰款;
(四)境外所得稅納稅人或者其利害關系人從境外征稅主體得到實際返還或補償?shù)木惩馑枚惗惪睿?/p>
(五)按照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guī)定,已經(jīng)免稅的境外所得負擔的境外所得稅稅款。
(本文來源:國家稅務總局,由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發(fā)布,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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