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wù)師《涉稅服務(wù)實務(wù)》每日一練:應(yīng)交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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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2016年5月1日我國居民王某將自己擁有的一套80平方米的住房出租給李某用于居住,雙方合同約定每月不含稅租金4500元,5月發(fā)生修繕費用1200元,已取得合法有效憑證,則王某2016年出租住房共應(yīng)繳納個人所得稅( )元。(不考慮出租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相關(guān)稅費)
A.2780
B.3358
C.3465
D.3556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
個人出租住房,應(yīng)按“財產(chǎn)租賃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在確定應(yīng)納稅所得額的時候,不僅可以扣除繳納的相關(guān)稅費(持完稅憑證),同時可以扣除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允許扣除的修繕費用,以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準予下一次繼續(xù)扣除,直到扣完為止。所以5月扣除800元的修繕費,6月扣除400元的修繕費。個人出租住房,按1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確定定額扣除800元還是定率扣除20%的時候不是用收入4500元確定的,而是用4500元減去相關(guān)的稅費等之后的余額確定的,王某2016年出租住房應(yīng)納個人所得稅=4500×(1-20%)×10%×6+(4500-800-800)×10%+(4500-400-800)×10%=2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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