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額的一般計算_2020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考生朋友們,有一句話叫作“勤能補拙是良訓,一分辛苦一分才”,勤奮是一種美好的品德,一種努力自強、勇往直前的精神,一個人一旦勤奮,將再無難事。
【內(nèi)容導航】
應納稅額的一般計算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三章-消費稅
【知識點】應納稅額的一般計算
應納稅額的一般計算
三種計稅方法
消費品 | 稅率形式 | 應納稅額 |
啤酒、黃酒、成品油 | 從量定額 | 課稅數(shù)量×單位稅額 |
卷煙(含批發(fā)環(huán)節(jié))、白酒(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 | 復合征稅 | 銷售額×適用稅率+課稅數(shù)量×單位稅額 |
其他應稅消費品 | 從價定率 | 銷售額×適用稅率 |
注意:2015年5月10日起,將卷煙批發(fā)環(huán)節(jié)從價稅稅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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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勤,不索何獲。備考稅務師考試的考生朋友們,勤奮可以將天賦更好地發(fā)揮出來,也可以彌補你在知識方面的不足之處,勤奮學習,為自己積累智慧吧!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東宇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