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_2020年《稅法一》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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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三章-消費稅
【知識點】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考點一: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考點二: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 | 不納稅 |
用于其它方面 | 應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①連續(xù)生產非應稅消費品:交消費稅②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消費稅視同銷售③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消費稅 |
【總結】
消費稅繳納問題 | 其他稅種繳納問題 | |
自產應稅消費品 | 用途 | |
應稅消費品(煙絲)(×) | 應稅消費品(卷煙)(√) | 生產領用時不繳納增值稅;銷售時繳納增值稅 |
應稅消費品(高檔香水精)(√) | 非應稅消費品(普通護膚護膚品)(×) | |
應稅消費品(涂料)(√) | 內部處置:在建工程(×) | 不繳納增值稅;不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
外部移送:贈送、樣品、投資、分配、福利等(×) | 繳納增值稅和企業(yè)所得稅 |
考點三:組成計稅價格
(一)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售價(加權平均售價)
(二)沒有應稅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價
征稅方式 | 消費稅 | 增值稅 | 成本利潤率 |
從量定額(啤酒、黃酒、成品油) | 按銷售數量征消費稅 | 成本+利潤+消費稅稅額 | 10% |
從價定率 | (成本+利潤)÷(1-消費稅比例稅率) | 按消費稅中應稅消費品的成本利潤率 | |
復合計稅(卷煙、白酒) | (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 |
1.從價定率征收消費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1-消費稅稅率)
應納消費稅=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2.復合計征消費稅——自產自用白酒、卷煙
應納消費稅=從價稅+從量稅=組成計稅價格×適用比例稅率+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
組價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從量消費稅)÷(1-比例稅率)
3.從量征收消費稅
考點四:外購已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的扣除規(guī)定
為了避免重復征稅,現行消費稅規(guī)定,將外購應稅消費品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銷售的,可以將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繳納的消費稅給予扣除。
2.扣稅方法——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部分扣稅
【提示】增值稅是購進扣稅法
(1)外購從價征收的應稅消費品:
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外購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
(2)外購從量征收的應稅消費品: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稅款=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數量×外購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額
當期準予扣除的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或數量=(期初庫存+當期購進-期末庫存)
【提示1】當期投入生產的原材料可抵扣的已納消費稅大于當期應納消費稅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在下期繼續(xù)抵扣。
【提示2】從商業(yè)企業(yè)購進應稅消費品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符合抵扣條件的,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稅款。
【提示3】納稅人用外購的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改在零售環(huán)節(jié)征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含鑲嵌首飾)、鉆石首飾,在計稅時一律不得扣除外購珠寶玉石的已納稅款。
(三)抵扣稅款征收管理
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①外購、進口、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腦油、燃料油、潤滑油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成品油的,應憑通過增值稅發(fā)票選擇確認平臺確認的成品油專用發(fā)票、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以及稅收繳款書,按規(guī)定計算扣除已納消費稅稅款,其他憑證不得作為消費稅扣除憑證。
②外購石腦油、燃料油用于生產乙烯、芳烴類化工產品的,應憑取得的成品油專用發(fā)票所載明的石腦油、燃料油的數量,按規(guī)定計算退還消費稅,其他發(fā)票或憑證不得作為計算退還消費稅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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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東宇老師《稅法一》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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