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資源稅征收管理




理想的生活,需要付出一定的努力才能實現(xiàn)。2023年稅務師備考,只有堅持學習,才能實現(xiàn)目標。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一》第六章的內(nèi)容,一起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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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jié)】
第六章 資源稅
【知識點】資源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與增值稅、消費稅納稅義務時間基本一致。
銷售應稅產(chǎn)品 | 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jù)的當日 |
自產(chǎn)自用應稅產(chǎn)品 | 移送應稅產(chǎn)品的當日 |
(二)納稅期限
1.資源稅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
2.納稅人按月或者按季申報繳納的,應當自月度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15日內(nèi),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5日內(nèi),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三)納稅地點
納稅人應當在礦產(chǎn)品的開采地或者海鹽的生產(chǎn)地繳納資源稅。
海上開采的原油和天然氣資源稅由海洋石油稅務管理機構征收管理。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美珊老師2022年《稅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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