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3年注冊稅務師考試時間已確定為2013年6月22日至23日,小編提醒廣大注稅考生各省市已開始陸續(xù)公布2013年注稅考試報名時間,要趁早復習,一步一步穩(wěn)紮穩(wěn)打,考試前才能從容不迫,F(xiàn)階段可以進入注稅第一輪復習,復習目標為熟悉所報科目每章節(jié)的知識點,消除陌生感,將較難知識點進行初步消化。以下是《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五章行政復議第六節(jié)稅務行政復議的知識點:允許和解、調解的案件,供學員們參考。
第五章 投資管理
第六節(jié) 稅務行政復議
七、允許和解、調解的案件(大綱要求:掌握)
對下列稅務行政復議事項,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在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以前可以達成和解,稅務行政復議機關也可以調解:
1.行使自由裁量權作出的稅務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處罰、核定稅額、確定應稅所得率等;
2.行政賠償;
3.行政獎勵;
4.存在其他合理性問題的具體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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