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行紀合同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收相關法律》重要知識點:行紀合同。
【內(nèi)容導航】:
1.行紀合同

本知識點屬于《稅收相關法律》科目第2篇第三章債權法律制度第二節(jié)合同法律制度的內(nèi)容。
【知識點】:行紀合同
1.行紀合同是雙務合同、有償合同、諾成性合同、不要式合同。
2.行紀人處理委托事務支出的費用,由行紀人負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行紀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價格賣出商品的,如果在行紀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仍不能確定的,該利益屬于“委托人”。
4.行紀人賣出或者買入市場定價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紀人自己可以作為買受人或者出賣人。此時,行紀人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報酬。
5.行紀人應當“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因此,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相關鏈接】代理人必須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
6.委托人逾期不支付報酬的,行紀人對委托物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 上一個文章: 2014《稅收相關法律》預習:委托合同
- 下一個文章: 2014《稅收相關法律》預習:居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