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決定_2019年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考點




備考稅務師的考生朋友們,種子放在袋子里永遠也長不出來莊稼,只有播種在土地里才能收獲莊稼。努力只在嘴上說一說并沒有用處,只有付諸于實際行動才能幫助我們取得成功。
【考點:行政復議決定及其執(zhí)行】
(一)行政復議決定的種類
1.官贏
駁回行政復議申請決定 | (1)申請人認為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受理后發(fā)現(xiàn)該行政機關沒有相應法定職責或者在受理前已經(jīng)履行法定職責的 (2)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后,發(fā)現(xiàn)該行政復議申請不符合《行政復議法》和《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的受理條件的 |
2.民贏
撤銷、變更、確認違法決定 | ①主要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的;②適用依據(jù)錯誤的;③違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⑤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shù)?/p> 【提示】可以決定變更: ①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程序合法,但是明顯不當或者適用依據(jù)錯誤 ②認定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但是經(jīng)行政復議機關審理查明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的 | 先考慮能否變更,不能變更再考慮撤銷、確認違法 |
責令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 ①決定撤銷或確認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②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③被申請人應當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未規(guī)定期限的,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期限為60日 |
【提示】行政復議機關在申請人的行政復議請求范圍內,不得作出對申請人更為不利的行政復議決定。
(二)行政復議決定的生效
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jīng)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被申請人應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
備考稅務師考試的同學們,命運不是放棄,而是努力;命運不是運氣,而是選擇;命運不是等待,而是把握;命運不是名詞,而是動詞。選擇堅持努力學習,才能一步一步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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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慧慧老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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