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務代理實務》重要知識點: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計稅方法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務代理實務》重要知識點: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計稅方法。
【內容導航】:
一、應納稅所得額
二、應納稅額計算

本知識點屬于《稅務代理實務》第九章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第三節(jié)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計稅方法
一、應納稅所得額
1.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元
(2)每次收入超過4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2.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某項使用權的一次轉讓所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如果該次轉讓取得的收入是分筆支付的,則應將各筆收入相加為一次的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提示:個人從技術轉讓過程中所支付的中介費,若能提供有效合法憑證,允許從其所得中扣除。
二、應納稅額計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①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
、诿看问杖腩~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
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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