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涉稅服務實務》預習考點: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




稅務師考試備考已經進入到預習階段,考生們一定要認真做好復習,打好基礎。稅務師考試科目較多,所以大家要規(guī)劃好自己的時間,爭取在考試來臨前完成好所有的備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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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專題二-增值稅
【知識點】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
進項稅額抵扣的時間
(1)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和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fā)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并在規(guī)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提示1】2018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fā)生真實交易但由于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未能按照規(guī)定期限辦理認證、確認或者稽核比對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實、逐級上報,由省國稅局認證并稽核比對后,對比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xù)抵扣其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由于除客觀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逾期未認證或申請比對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
【提示2】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等扣稅憑證已認證或已采集上報信息但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申報抵扣;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稽核比對結果相符但未按規(guī)定期限申報抵扣,屬于發(fā)生真實交易且符合規(guī)定的客觀原因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允許納稅人繼續(xù)申報抵扣其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除客觀原因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
人靜心不浮,人浮心不靜。當我們遇到問題時,停下腳步去想想自己還有哪里存在不足,及時糾正。堅持每天做幾道習題,相信通過稅務師考試并沒有那么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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