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物租金和押金_2019年《涉稅服務實務》答疑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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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提問】
請問,包裝物租金和押金的處理方法都一樣么?都要繳納消費稅和增值稅么?
【相關例題】
企業(yè)生產(chǎn)銷售白酒取得的下列款項中,應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的有( )。
A.優(yōu)質(zhì)費
B.包裝物租金
C.品牌使用費
D.包裝物押金
E.增值稅
【東奧答疑】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1、對于包裝物押金的稅務處理規(guī)定如下:
(1)對于一般貨物,包裝物押金在收取的時候不產(chǎn)生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納稅義務,只有逾期未退還的押金才屬于增值稅、消費稅的計稅范圍;這里的逾期指超過規(guī)定的押金收取期限或者最長不得超過1年的押金收取期限;
(2)對于酒類產(chǎn)品(啤酒黃酒)除外,其包裝物押金在收取的時候即產(chǎn)生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義務;
2、包裝物租金屬于收取的價外費用,在收取時即計入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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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答疑內(nèi)容出自東奧《涉稅服務實務》東奧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