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稅務師預習搶跑:稅務司法鑒定服務(二)




2022年稅務師考試預習階段已開啟,小編為大家更新了《涉稅服務實務》第六章的內容,希望大家能堅持預習,為基礎階段的備考打下基礎。
【內容導航】
稅務司法鑒定服務(二)
【所屬章節(jié)】
第六章 涉稅鑒證與納稅情況審查服務
【知識點】稅務司法鑒定服務(二)
稅務司法鑒定服務(二)
一、業(yè)務實施(★★★)
1.回避制度
(1)有以下情形的,鑒定人及助理人員應當回避:
①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訴訟當事人、鑒定事項涉及的案件存在利害關系;
②曾經參加過同一鑒定事項鑒定;
③曾經為被鑒定單位提供過涉稅代理服務;
④曾經作為專家提供過咨詢意見;
⑤曾被聘請為有專門知識的人參與過同一鑒定事項法庭調查活動;
⑥其他可能影響鑒定人獨立、客觀、公正進行鑒定的情況。
(2)鑒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屬的稅務師事務所決定;
(3)委托人要求鑒定人回避的,應當向該鑒定人所屬的稅務師事務所提出,由稅務師事務所決定。
(4)委托人對稅務師事務所作出的鑒定人是否回避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撤銷鑒定委托。
2.鑒定材料
鑒定人有權了解進行鑒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査閱、復制相關資料;必要時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可以詢問訴訟當事人、證人。
經委托人同意,稅務師事務所可以派員到現(xiàn)場提取鑒定材料?,F(xiàn)場提取鑒定材料應當由不少于2名涉稅專業(yè)服務人員進行,其中至少一名應為該鑒定事項的鑒定人?,F(xiàn)場提取鑒定材料時,應當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員在場見證并在提取記錄上簽名。
3.鑒定期限
稅務師事務所應當自稅務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委托事項的鑒定。
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委托人同意、本稅務師事務所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稅務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資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4.終止鑒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鑒定:
①發(fā)現(xiàn)委托人要求或者暗示稅務師事務所、鑒定人按其意圖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鑒定意見的;
②鑒定材料發(fā)生耗損,委托人不能補充提供;
③委托人不履行稅務司法鑒定委托書規(guī)定的義務或者鑒定活動受到嚴重干擾,致使鑒定無法繼續(xù)進行;
④委托人主動撤銷鑒定委托或者委托人拒絕支付鑒定費用;
⑤因不可抗力致使鑒定無法繼續(xù)進行;
⑥其他需要終止鑒定的情形。
5.補充鑒定(略)
6.重新鑒定(略)
7.外部專家(略)
(注:以上內容選自焦雪麗老師《涉稅服務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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