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設機構是指企業(yè)進行全部或部分營業(yè)的固定營業(yè)場所。常設機構包括:管理場所;分支機構;辦事處;工廠;車間(作業(yè)場所);礦場、油井或氣井、采石場或者其他開采自然資源的場所。
更新時間:2022-10-29 13:50:11 查看全文>>
常設機構是指企業(yè)進行全部或部分營業(yè)的固定營業(yè)場所。常設機構包括:管理場所;分支機構;辦事處;工廠;車間(作業(yè)場所);礦場、油井或氣井、采石場或者其他開采自然資源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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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機構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機構:
①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50%以上來源于為客戶投資、運作金融資產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xù)期間計算。
②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50%以上來源于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且由存款機構、托管機構、特定的保險機構或者上述第①條所述投資機構進行管理并作出投資決策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xù)期間計算。
③證券投資基金、私募投資基金等以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為目的而設立的投資實體。
特定的保險機構是指開展有現(xiàn)金價值的保險或者年金業(yè)務的機構。
金融資產包括證券、合伙權益、大宗商品、掉期、保險合同、年金合同或者上述資產的權益,前述權益包括期貨、遠期合約或者期權。金融資產不包括實物商品或者不動產非債直接權益。
非居民和非居民金融賬戶:
托管機構是指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20%以上來源于為客戶持有金融資產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xù)期間計算。
投資機構是指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機構:
①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50%以上來源于為客戶投資、運作金融資產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xù)期間計算。
②近三個會計年度總收入的50%以上來源于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且由存款機構、托管機構、特定的保險機構或者上述第①條所述投資機構進行管理并作出投資決策的機構,機構成立不滿三年的,按機構存續(xù)期間計算。
③證券投資基金、私募投資基金等以投資、再投資或者買賣金融資產為目的而設立的投資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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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稅收情報交換是指什么意思
關聯(lián)機構是指一個機構控制另一個機構,或者兩個機構受到共同控制,則這兩個機構互為關聯(lián)機構??刂剖侵钢苯踊蛘唛g接擁有機構50%以上的股權和表決權。
控制人是指對某一機構實施控制的個人。
公司的控制人按照以下規(guī)則依次判定:
(1)直接或者間接擁有超過25%公司股權或者表決權的個人;
(2)通過人事、財務等其他方式對公司進行控制的個人;
(3)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合伙企業(yè)的控制人是擁有超過25%合伙權益的個人。
控制人是指對某一機構實施控制的個人。
公司的控制人按照以下規(guī)則依次判定:
(1)直接或者間接擁有超過25%公司股權或者表決權的個人;
(2)通過人事、財務等其他方式對公司進行控制的個人;
(3)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合伙企業(yè)的控制人是擁有超過25%合伙權益的個人。
信托的控制人是指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對信托實施最終有效控制的個人。
特許權使用費包括:
①應與使用或有權使用以下權利有關;構成權利和財產的各種形式的文學和藝術,有關工業(yè)、商業(yè)和科學實驗的文字和信息中確定的知識產權,不論這些權利是否已經或必須在規(guī)定的部門注冊登記。還應注意,這一定義既包括在有許可的情況下支付的款項,也包括因侵權支付的賠償款。
②使用或有權使用工業(yè)、商業(yè)、科學設備取得的所得,即設備租金。
③使用或有權使用有關工業(yè)、商業(yè)、科學經驗的情報取得的所得。
④服務提供方提供服務形成的成果屬于特許權使用費定義范圍,并且服務提供方仍保有該項成果的所有權,服務接受方對此成果僅有使用權,此類服務產生的所得。
⑤在轉讓或許可專有技術使用權過程中,技術許可方派人員為該項技術的應用提供有關支持、指導等服務,并收取的服務費(無論是單獨收取還是包括在技術價款中),未構成常設機構或未歸屬于常設機構的服務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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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yè)利潤條款是指締約國一方企業(yè)的利潤應僅在該國征稅,但該企業(yè)通過設在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進行營業(yè)的除外。如果該企業(yè)通過在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進行營業(yè),其利潤可以在另一國征稅,但應僅以歸屬于該常設機構的利潤為限。
稅收協(xié)定規(guī)定,只有在構成常設機構的情況下,來源國才有權對營業(yè)利潤征稅。因此營業(yè)利潤條款是與“常設機構”密切相關的條款。“常設機構”條款主要起界定作用,明確哪些活動在何種情況下構成“常設機構”,從而確定來源國擁有對該“常設機構”的征稅權。而“營業(yè)利潤”條款是指一旦構成“常設機構”,企業(yè)從事跨國經營生產的利潤如何在國家間劃分征稅權。
常設機構是指企業(yè)進行全部或部分營業(yè)的固定營業(yè)場所。常設機構包括:管理場所;分支機構;辦事處;工廠;車間(作業(yè)場所);礦場、油井或氣井、采石場或者其他開采自然資源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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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國際運輸業(yè)務是指什么
國際避稅是指跨國納稅人利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際的稅法和國際稅收協(xié)定的差別、漏洞、特例和缺陷,規(guī)避或減輕其總納稅義務的行為。
基本方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幾類:轉讓定價避稅;利用國際避稅地避稅;濫用國際稅收協(xié)定避稅;利用電子商務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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