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抵扣,是指憑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抵消進項稅額,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抵扣計算公式:應交的稅費=銷項稅-進項稅。憑證條件:取得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以及稅控軟件維護費的地稅發(fā)票才可以抵扣。
更新時間:2025-08-29 15:28:02 查看全文>>
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抵扣,是指憑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抵消進項稅額,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增值稅抵扣計算公式:應交的稅費=銷項稅-進項稅。憑證條件:取得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tǒng)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以及稅控軟件維護費的地稅發(fā)票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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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轉未交增值稅會計分錄
1.月份終了,企業(yè)計算出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下期交納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以下統(tǒng)稱商品)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1、一般范圍: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包括銷售(包括進口)貨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勞務。
2、特殊項目
(1)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
(2)銀行銷售金銀的業(yè)務;
(3)典當業(yè)銷售死當物品業(yè)務;
企業(yè)增值稅是指,企業(yè)從銷售產品或服務所得的稅費,也叫增值稅。增值稅是以商品(含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以下統(tǒng)稱商品)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增值稅征稅范圍
銷售、進口貨物:貨物:指有形動產,包括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1、銷售無形資產:無形資產,分為:技術(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商標、著作權、商譽;自然資源使用權,包括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取水權和其他自然資源使用權;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
2、銷售不動產:不動產,分為:建筑物;構筑物,包括道路、橋梁、隧道、水壩等建造物;在轉讓建筑物、構筑物時一并轉讓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權的,按照銷售不動產繳納增值稅。
3、銷售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貨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業(yè)務。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yè)務。
4、銷售服務:交通運輸服務、郵政服務、電信服務、建筑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
不含增值稅的計算公式:
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行為)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按照我國現行增值稅制度的規(guī)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企業(yè)、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其中,“服務”是指提供交通運輸服務、建筑服務、電信服務、郵政服務、金融服務、生活服務、現代服務。
增值稅是在價格以外收取的,所以稱為“價外稅”,價外稅的特點是繳納多少并不會影響當期損益。
根據經營規(guī)模大小及會計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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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稅收入的三個條件是:
①企業(yè)能夠提供規(guī)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
②財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
③企業(yè)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fā)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
不征稅收入范圍:
1. 財政撥款(針對事業(yè)單位和社團)。
2. 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實施公共管理過程中向特定對象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費用、按規(guī)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專項用途的財政資金)。
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是指納稅人依照稅法規(guī)定負有納稅義務的時間。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銷售貨物,不論貨物是否發(fā)出,均為收到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的憑據的當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發(fā)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xù)的當天;
3、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或合同沒有收款日期,為發(fā)出貨物當天;
4、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fā)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5、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銷售的代銷清單或收到全部或部分貨款的當天;未收到代銷清單及貨款的,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發(fā)出代銷商品滿180天的當天;
6、銷售應稅勞務,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的憑據的當天;
簡易計稅方法,又稱簡易征收,即簡易征稅辦法,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行業(yè)的特殊性,無法取得原材料或貨物的增值稅進項發(fā)票,所以按照進銷項的方法核算增值稅應納稅額后稅負過高,因此對特殊的行業(yè)采取按照簡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稅。企業(yè)采用簡易計稅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適用范圍:
小規(guī)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簡易辦法。
簡易計稅方法的計算公式及基本運用
應納稅額=當期不含增值稅銷售額×征收率
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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