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的組織形式_2025年注會財管學習要點




2025年注會財管科目備考正在進行中,為助力大家全面學習,本文根據(jù)2025年東奧輕1基礎細講班整理了2025年注會財管學習要點,以下是注會財管第一章第一節(jié)——企業(yè)的組織形式知識點講解,考生們快來學習吧~
【所屬章節(jié)】
第一章:財務管理概述
第一節(jié):企業(yè)組織形式和財務管理內容
【知 識 點】
企業(yè)的組織形式
企業(yè)類型 項目 | 個人獨資企業(yè) | 合伙企業(yè) | 公司制企業(yè) |
法人主體 | 非法人 | 非法人 | 法人 |
納稅 | 一次納稅 (個人所得稅) | 一次納稅(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 雙重納稅(企業(yè)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
企業(yè)壽命 | 受制于業(yè)主的壽命 (如果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權,應當解散) | 當合伙人不具備法定人數(shù)(2人)滿30天,應當解散 | 無限存續(xù) |
投資人 | 一個自然人 |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有時也包括法人或其他組織 | 有限責任公司:1~50人 股份有限公司:1~200人(發(fā)起人) |
承擔的 債務責任 | 無限債務責任 | (1)普通合伙企業(yè):無限、連帶責任 (2)有限合伙企業(yè): ①普通合伙人(無限);②有限合伙人(有限) (3)特殊普通合伙企業(yè): 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人:責任人無限+其他人有限; ②非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全體合伙人無限 | 有限債務責任 |
權益轉讓 | 較難 | 較難 | 容易 |
籌集資本的 難易程度 | 難 | 較難 | 容易 |
代理問題 | 不太突出 | 不太突出 | 存在 (較突出) |
組建公司的成本 | 低 | 居中 | 高 |
提示:特殊普通合伙企業(yè)。
特點 | ①特殊普通合伙企業(yè)主要適用于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yè)服務機構,其特點是修正了合伙企業(yè)的無限連帶責任制度 |
②一個合伙人或數(shù)個合伙人在執(zhí)業(yè)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yè)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則僅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理解:責任到人) 合伙人在執(zhí)業(yè)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伙企業(yè)債務以及合伙企業(yè)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理解:無責任人大家共擔無限責任) |
掌握:公司制企業(yè)的優(yōu)缺點。
優(yōu)點 | 要點 | 缺點 | |
對投資人的影響 | 對公司的影響 | ||
(1)無限存續(xù) | 降低了投資人的風險 | 公司容易從資本市場上籌集資金 | 雙重課稅 |
(2)有限責任制度 | 組建成本高 | ||
(3)股權便于轉讓 | 提高了投資人資產的流動性 | 存在代理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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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閆華紅老師《財務成本管理》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