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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時間為10月19日至20日,是時候進入備考狀態(tài)!以下是2013年注會考試重要知識點訴訟時效的基本理論的具體內容和相關習題,注會起跑,你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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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第二章第三節(jié)訴訟時效制度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訴訟時效的基本理論
1.訴訟時效的概念
訴訟時效是指“債權請求權”不行使達一定期間而失去國家強制力保護的制度。
(1)起訴權
訴訟時效期間的經過,不影響債權人提起訴訟,即不喪失起訴權(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2)勝訴權
債權人起訴后,如果債務人主張訴訟時效的抗辯,人民法院在確認訴訟時效屆滿的情況下,應駁回其訴訟請求,即債權人喪失勝訴權。
(3)債權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并不消滅實體權利(債權人的債權并不消滅),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義務后,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訴訟時效具有強制性,當事人不得協議變更或限制。
2.訴訟時效的適用對象(2009年新制度單選題)
(1)訴訟時效適用于“債權請求權”,其他請求權(如物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
(2)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僦Ц洞婵畋窘鸺袄⒄埱髾;
②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fā)行的企業(yè)債券本息請求權;
、刍谕顿Y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芷渌婪ú贿m用訴訟時效規(guī)定的債權請求權。
3.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2011年單選題)
(1)適用對象不同
、僭V訟時效適用于債權請求權;
、诔馄陂g一般適用于形成權,如追認權、解除權、撤銷權等。
(2)可以援用的主體不同
、僭V訟時效必須由當事人主張后,人民法院才能審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動援用;
、诔馄陂g無論當事人是否主張,人民法院均可以主動審查。
(3)法律效力不同
、僭V訟時效屆滿只是導致勝訴權的消滅,實體權利不消滅;
、诔馄陂g屆滿,實體權利消滅。
(4)期間性質不同
、僭V訟時效是可變期間,可以因主客觀原因中斷、中止或延長;
、诔馄陂g是不變期間,不適用時效中斷、中止和延長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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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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