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經濟法》預習考點:新《公司法》的主要變化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經濟法》預習考點:新《公司法》的主要變化。
【內容導航】:
1.新《公司法》的主要變化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六章公司法第一單元股東的出資的內容。
【知識點】:新《公司法》的主要變化
1.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
(1)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fā)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fā)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2.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公司登記事項。
(2)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3.將企業(yè)年檢制度改為企業(yè)年度報告公示制度,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企業(yè)年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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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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