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權利時效是多久
精選回答
票據權利時效的確定
對出票人或承兌人的權利
持票人對遠期匯票的出票人、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見票即付的匯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
對一般前手(除出票人、承兌人以外的其他前手)的權利
持票人對一般前手的首次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
持票人對一般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
票據權利時效的意義
票據權利在票據權利時效期間內不行使而消滅。
持票人因超過票據權利時效或者因票據記載事項欠缺而喪失票據權利的,其仍享有民事權利,可以請求出票人或者承兌人返還其與未支付的票據金額相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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