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_25年注會經(jīng)濟法學習要點




注會經(jīng)濟法科目的考點分布較為分散,幾乎每一章節(jié)都可能成為考試的重點。但同時,也有一些重點和難點內(nèi)容需要考生重點關注。以下是2025年注會經(jīng)濟法重要考點講解,考生們趕快來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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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jié)】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第十二單元:其他典型合同
【知 識 點】
委托合同
1.轉(zhuǎn)委托
(1)經(jīng)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轉(zhuǎn)委托。轉(zhuǎn)委托經(jīng)同意或者追認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務直接指示轉(zhuǎn)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
(2)轉(zhuǎn)委托未經(jīng)同意或者追認的,受托人應當對轉(zhuǎn)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受托人為維護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轉(zhuǎn)委托的除外。
2.隱名代理
(1)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托人的授權(quán)范圍內(nèi)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確切證據(jù)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2)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時,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的:
①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qū)ξ腥瞬宦男辛x務,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權(quán)利,但第三人如果知道該委托人存在,就不會與受托人訂立合同的除外;
②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qū)Φ谌瞬宦男辛x務,受托人應當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選擇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為相對人主張其權(quán)利,但第三人不得變更選定的相對人。
(3)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權(quán)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張其對受托人的抗辯。第三人選定委托人作為其相對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張其對受托人的抗辯以及受托人對第三人的抗辯。
3.委托合同的費用與報酬
(1)費用
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并支付利息。
(2)報酬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其支付報酬。因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應當向受托人支付相應的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4.委托合同項下的損害賠償
(1)有償?shù)奈泻贤蚴芡腥说倪^錯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2)無償?shù)奈泻贤蚴芡腥说墓室饣蛑卮筮^失造成委托人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請求賠償損失。(2020年案例分析題)
(3)兩個以上的受托人共同處理委托事務的,對委托人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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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科目知識點“委托合同”的相關內(nèi)容,經(jīng)濟法為文科類科目,備考時容易出現(xiàn)混淆的情況,建議考生在備考時通過習題練習輔助記憶考點,鞏固理解!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jīng)濟法》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轉(zhuǎn)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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