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淺入深學注會:隱名股東有哪些風險?代持股還原是否需要交個稅?




2023年注會考試時間是8月25日-27日,除了理論知識,相信考生們對實務問題也比較關注。東奧會計在線將帶領大家了解股東的分類,透過分類來看不同股東背后到底有哪些財務上的區(qū)別。
今日話題:隱名股東有哪些風險?代持股還原是否需要交個稅?
提到公司,我們就會想到股東,按照不同的方向,股東也有不同的分類。以出資的實際情況與登記記載是否一致,我們把公司股東分為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
隱名股東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xiàn)在設定股權代持階段、股權代持期間、股權代持還原階段,主要圍繞的都是股權代持問題。
出于企業(yè)股權結構穩(wěn)定的需要或者是出資人個人身份等原因,股權代持是一種常見的現(xiàn)象。股權代持是指股權的實際出資人(隱名股東)與公司公開文件以及工商登記中的股東(名義股東)相分離,隱名股東通過與名義股東約定,由名義股東代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
那么當代持股還原,代持人轉讓代持的股權給隱名股東時,是否還需要交個稅?
■ 觀點1
在相關文件中并沒有指出關于代持股的處理,也就是說按照個稅規(guī)定的話,持有期間產生利潤后,轉讓給實際持有人是需要按照財產轉讓所得來繳納個稅的。
■ 觀點2
但在實務中,也有部分人認為,依據實質課稅原則,因代持還原過程中股權的實際持有人并沒有發(fā)生變化,最終控制方都是同一人,代持股的還原并非真正意義上的股權轉讓,不應當做股權轉讓來處理,因此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作者查閱了相關網站和一些案例,都沒有找到關于代持股轉讓的明確規(guī)定,網上給出的參考是,由于待轉協(xié)議等存在作假的風險,以及稅務機關無權對相關證明做出真?zhèn)伪鎰e,稅務機關普遍都是作為股權轉讓來交20%的個人所得稅,除非有法律的結果作為依據來認定此次股權轉讓屬于代持股權。也就是說,通常情況下稅務機關會“一刀切”,按照財產轉讓所得來征稅,除非有法律結果做支撐。
■ 官方答復
作者咨詢12366時,稅務服務人員給出答復(各地可能對政策解讀會有差異),股權從一個人名下轉移到另一個人名下,構成了股權轉讓,需要按照規(guī)定繳稅。在實際生活中,如果真的想要讓他人代為持股,要做好轉讓時繳納個稅的準備。當然,如果當地稅務局支持實質課稅的觀點,認為不需要繳稅的除外。
按照規(guī)定,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按照規(guī)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股權轉讓方為納稅人,以受讓方為扣繳義務人,也就是代持股人作為納稅人。所以,如果替他人代持股,一定要簽好代持股協(xié)議,白幫忙不算,還要替對方繳納個稅。
本文內容涉及注會《經濟法》科目知識點
■ 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之間的關系:按約定
■ 對其他人:認登記
圖為名義股東與實際出資人要點綜述——來自2023年注會基礎班黃潔洵老師講義
郭守杰老師簡介: 經濟學博士,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開始從事《經濟法》考試輔導,1998年開始編著“輕松過關?”系列圖書。 |
黃潔洵老師簡介: 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學碩士、中國注冊會計師(非執(zhí)業(yè)),法律職業(yè)資格,擁有多年的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法務經驗。2007年起開始從事注冊會計師考試教學,2009年起開始從事會計職稱考試和稅務師考試教學。編著的“輕松過關?”系列輔導書,內容清晰、重點突出、歸納完整、解析詳細。 |
蘇蘇老師簡介: 中國人民大學會計學博士,中國注冊會計師,中國稅務師,注冊資產評估師。06年開始從事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經濟師等相關考試輔導教學及圖書編寫。 |
馬兆瑞老師簡介: 天津財經大學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稅法專家。編寫過多部注冊會計師考試輔導教材,同時具備豐富的教學經驗及考前輔導經驗,授課生動、邏輯嚴謹、深入淺出。 |
陳小球老師簡介: 清華大學碩士,特許金融分析師(一次性全優(yōu)通過CFA一級考試),注冊會計師,稅務師,法律職業(yè)資格,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咨詢工程師,一級建造師,勘察設計注冊公用設備師,注冊消防工程師。 |
陸中寶老師簡介: 法學碩士,副教授,企業(yè)法律顧問。2002年起開始從事會計職稱和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課程的考前輔導,在北京、上海、廣州、南京等地串講授課。 |
隱名股東有哪些風險?代持股還原是否需要交個稅?看了本文后,相信大家已經有了更深層次的了解。2023年注會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下期我們來探討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的納稅差異,誰更適宜做股東相關的話題,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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