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基礎考點:納稅評估管理辦法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xiàn)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基礎考點:納稅評估管理辦法。
【內容導航】:
納稅評估管理辦法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十二章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節(jié)納稅評估管理辦法的內容。
【知識點】:納稅評估管理辦法
1.納稅評估概念
是指稅務機關運用數(shù)據信息對比分析的方法,對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納稅申報(包括減、免、緩、抵、退稅申請)情況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斷,并采取進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為。
2.納稅評估工作遵循的原則
強化管理、優(yōu)化服務;分類實施、因地制宜;人機結合、簡便易行。
3.納稅評估主體
納稅評估工作主要由基層稅務機關的稅源管理部門及其稅收管理員負責,重點稅源和重大事項的納稅評估也可由上級稅務機關負責。
4.主管稅務機關約談納稅人
5.納稅評估分析報告和納稅評估工作底稿是稅務機關內部資料,不發(fā)給納稅人,不作為行政復議和訴訟依據。
【例題•多選題】以下說法正確的有( )。
A.稅務約談要經所在稅源管理部門批準并事先發(fā)出《稅務約談通知書》,提前通知納稅人
B.稅務約談的對象限于企業(yè)財務會計人員
C.發(fā)現(xiàn)納稅人有關聯(lián)方轉讓定價的問題,需要調查核實的,應移交上級稅務機關國際稅收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處理
D.發(fā)現(xiàn)納稅人有偷稅等需要立案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嫌疑的,要移交稅務稽查部門處理
【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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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蜜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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