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基礎考點: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基礎考點: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內容導航】:
(一)納稅義務人
(二)征稅對象與征稅范圍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九章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第一節(jié)車輛購置稅法的內容。
【知識點】:車輛購置稅的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一)納稅義務人
境內購置應稅車輛的(各類性質的)單位和個人。
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行為包括:購買使用行為;進口使用行為;受贈使用行為;自產自用行為;獲獎使用行為;以及以拍賣、抵債、走私、罰沒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為。
【提示】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行為是從各種渠道取得并使用應稅車輛的行為。
(二)征稅對象與征稅范圍
以列舉的車輛為征稅對象,未列舉的車輛不納稅。其征稅范圍包括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
車輛購置稅的征收范圍由國務院決定。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