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征稅范圍(一)_2020年注冊會計師《稅法》重要知識點




人的才華就如海綿的水,沒有外力的擠壓,它是絕對流不出來的。流出來后,海綿才能吸收新的源泉。注冊會計師稅法重要知識點已更新,一起來學習一下吧!
【內容導航】
增值稅征稅范圍
【所屬章節(jié)】
第二章 增值稅法
【知識點】增值稅征稅范圍
增值稅征稅范圍
征稅范圍的一般規(guī)定
2016年5月1日全面“營改增”之后,增值稅征稅范圍包括:
1.銷售或者進口的貨物;
2.銷售勞務;
3.銷售服務;
4.銷售無形資產(chǎn);
5.銷售不動產(chǎn)。
【提示】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已經(jīng)包含了生產(chǎn)、流通、服務領域。
1.銷售或進口的貨物
貨物:有形動產(chǎn)。含電力、熱力、氣體在內。
銷售貨物: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
進口貨物是指申報進入我國海關境內的貨物。
2.銷售勞務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貨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貨物并收取加工費的業(yè)務。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對損傷和喪失功能的貨物進行修復,使其恢復原狀和功能的業(yè)務。
【提示】不含單位或個體工商戶聘用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查看更多知識點:2020年注冊會計師《稅法》重要知識點匯總,通關必看!
注:以上注會考試知識點選自劉穎老師《注冊會計師稅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注冊會計師導航
-
考試資訊
-
考試資料
考試資料 | 會計 | 審計 | 稅法 | 經(jīng)濟法 | 財管 | 戰(zhàn)略 | 考試經(jīng)驗 | 考試大綱 | 免費答疑
-
輔導課程
-
考試題庫
-
互動交流
-
東奧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