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率_2025注會《稅法》考點搶先學




注冊會計師《稅法》的“稅率”別看僅僅只有兩個字,但整個科目涉及的計算、稅法相關政策都或多或少離不開它。需要提醒的是,考試中部分稅率是需要考生背誦記憶的,因此一定要先從稅率的基礎內容開始就扎扎實實的進行學習。
稅率
指對征稅對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程度。稅率是計算稅額的尺度,也是衡量稅負輕重與否的重要標志。稅率體現征稅的深度。稅率形式主要有:
累進稅率的分類和運用比較特殊
舉例
假定下面這個累進稅率表是全額累進稅率表:
級數 | 課稅對象級距 | 稅率 |
1 | 36000元以下(含) | 3% |
2 | 36000元~144000元(含) | 10% |
3 | 144000元~300000元(含) | 20% |
假定甲、乙、丙三人的征稅對象數額分別為甲36000元、乙36001元、丙200000元。
按照全額累進稅率計算稅額 (按照總量金額計算稅額) | 按照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稅額(按照增量金額分別對應相應等級稅率計算稅額) |
甲應納稅額=36000×3%=1080(元) | 甲應納稅額=36000×3%=1080(元) |
乙應納稅額=36001×10%=3600.1(元) | 乙應納稅額=36000×3%+(36001-36000)×10%=1080.1(元) |
丙應納稅額=200000×20%=40000(元) | 丙應納稅額=36000×3%+(144000-36000)×10%+(200000-144000)×20%=1080+10800+11200=23080(元) |
出現問題:乙比甲征稅對象數額增加1元,稅額卻增加3600.1-1080=2520.1(元),稅負變化極不合理 | 稅負較為合理 |
所謂速算扣除數,是按照全額累進方法計算的稅額與按照超額累進方法計算的稅額相減而得的差數,事先計算出來附在超額累進稅率表中,隨稅率表一同頒布。
速算扣除數=按全額累進方法計算的稅額-按超額累進方法計算的稅額
結合上述例題,速算扣除數:
第一級為0,
第二級為3600.1-1080.1=2520(元),
第三級為40000-23080=16920(元)。
超額累進稅率表的形式:
級數 | 課稅對象級距 |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
1 | 不超過36000元 | 3% | 0 |
2 | 超過36000~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過144000~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有了速算扣除數,再用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稅額時,可以簡化計算:
按超額累進方法計算的稅額=按全額累進方法計算的稅額-速算扣除數
本例題丙應納稅額=200000×20%-16920=23080(元)。
知識點來源:第一章 稅法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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