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預習知識點:函證的決策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審計》預習知識點:函證的決策。
【內容導航】:
1.評估的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
2.函證程序針對的認定
3.通過實施其他審計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如何將檢查風險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七章審計證據第三節(jié)函證的內容。
【知識點】:函證的決策
1.評估的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風險
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水平越高,注冊會計師對通過實質性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的相關性和可靠性的要求越高。
因此,隨著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增髙,注冊會計師就要設計實質性程序獲取更加相關和可靠的審計證據,或者更具說明力的審計證據。在這種情況下,函證程序的運用對于提供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可能是有效的。(來自第三方,獨立來源的外部審計證據)
2.函證程序針對的認定
函證可以為某些認定提供審計證據,但是對不同的認定,函證的證明力是不同的。
在函證應收賬款時,函證可能為存在性、權利與義務認定提供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但是不能為計價和分攤認定提供證據。
比如,請見教材P302倒數第3段/13.3:
對特定認定函證的相關性受注冊會計師選擇函證信息的目標的影響。
例如,在審計應付賬款完整性認定時,注冊會計師需要獲取沒有未記錄重大負債的證據。
相應地,向被審計單位主要供應商函證,即使記錄顯示應付金額為零,相對于選擇大金額的應付賬款進行函證,這在檢查未記錄負債方面通常更有效。
比如,請見教材P143/8.2第3段:
3.通過實施其他審計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如何將檢查風險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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