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階段測試題:會計師事務所承擔連帶責任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復習2014《審計》第二章考點:會計師事務所承擔連帶責任,以下是相關練習題,供考生們進行自我測試。
【單選題】:
ABC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表。如果利害關系人以ABC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不實審計報告并致其遭受損失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權賠償訴訟,下列各種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判定會計師事務所承擔連帶責任的是( )。
A.ABC事務所未能合理地確定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而導致審計報告不實
B.ABC事務所依賴銀行出具的虛假證明文件而導致審計報告不實,雖然會計師事務所保持了必要的職業(yè)謹慎,但仍未能發(fā)現問題
C.ABC事務所明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有重大不實而沒有指出
D.ABC事務所在發(fā)現可能的錯誤和舞弊的跡象時,未能追加必要的審計程序予以證實或排除
【東奧會計在線解答】:
【答案】C
【解析】選項C恰當。根據《司法解釋》第五條,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業(yè)務活動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出具不實報告并給利害關系人造成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具體情形包括:(1)與被審計單位惡意串通;(2)明知被審計單位對重要事項的財務會計處理與國家有關規(guī)定相抵觸,而不予指明;(3)明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會計處理會直接損害利害關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隱瞞或者作不實報告;(4)明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會計處理會導致利害關系人產生重大誤解,而不予指明;(5)明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的重要事項有不實的內容,而不予指明;(6)被審計單位示意其作不實報告,而不予拒絕。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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