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事會的職權_25年中級經濟師工商管理知識點搶學
失敗是路標,不是終點;迷茫是常態(tài),不是結局。2025年中級經濟師在25年11月1日、2日進行,對于第一次參加考試的同學們來說,提前學習基礎知識點是很有必要的,下面依據(jù)24年的考點為同學們總結了2025年中級經濟師工商管理的預習知識點(25年考綱發(fā)布后根據(jù)變化調整),建議同學們收藏并跟學。
【內容導航】
監(jiān)事會的職權
【內容導航】
第二章 企業(yè)法人治理結構
【知識點】
監(jiān)事會的職權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監(jiān)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①檢查公司財務。
②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解任的建議。
③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④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
⑤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⑥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⑦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本文中級經濟師考試知識點內容由東奧教務團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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