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經濟法》預習知識點:專利申請的審查和批準
【東奧小編】今天和大家一起學習的是2014年《經濟法》中的知識點:專利申請的審查和批準。
專利申請的審查和批準
【知識點相關內容】
1.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fā)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fā)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解釋】發(fā)明專利申請一般需要經過初步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階段;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只需經過初步審查。
2.發(fā)明
(1)初步審查
(2)公布申請
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fā)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3)實質審查
發(fā)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3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fā)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4)授予專利權
發(fā)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fā)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fā)明專利權的決定,發(fā)給發(fā)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fā)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相關鏈接】發(fā)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2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
(5)專利復審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責任編輯:紀念
- 上一個文章: 2014《經濟法》預習知識點:專利申請原則
- 下一個文章: 2014《經濟法》預習知識點: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及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