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轉讓協(xié)議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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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合同也是屬于合同法所規(guī)范的合同種類之一,主要有土地轉讓合同、商鋪使用權轉讓合同、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合同,房屋轉讓合同等形式。以房屋轉讓合同為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轉讓標地;轉讓價款;交付方式;履行期限、地點、方式;合同生效條款;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式;合同的變更與轉讓;附件等。合同轉讓協(xié)議可參考以上內容進行書寫。
以房屋轉讓合同為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住所
合同中應當明確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地址、聯(lián)系辦法等,以免出現(xiàn)欺詐情況;雙方應向對方作詳細清楚的介紹或調查;應寫明是否是共有財產、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
2、轉讓標地
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地就是房屋。合同中應明確房屋的地點(方位、朝向、門牌號等)、面積、類型(公房或私房)設施設備結構(木制、磚制等建筑使用的材料)、質量(新舊程度、使用狀況等)、格局、裝修及附屬設施等內容。
3、轉讓價款
價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條款,它的主要內容涉及到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條件如何申請按揭貸款、定金、尾款等。在簽訂合同中,應當依據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以房屋的不同類型,確定不同的定價原則,明確房屋售價是多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售價是多少。雙方還要明確按國家規(guī)定交納各自應當交的稅費和雜費;如果雙方另有約定,則應當在合同中明確這一約定。
4、交付方式
合同中應包括出賣方交付房屋及受買方支付價款的方式。交會房屋,應明確要對房屋進行驗收,并按規(guī)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xù),交納稅金及費用,領取新的房屋產權證明等。支付價款的方式,應明確以現(xiàn)金還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性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繳納定金的時間、數(shù)額、分期付款的步驟、時間和數(shù)額等。
5、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合同中應主要寫明交房時間,條件,辦理相關手續(xù)的過程,配合與協(xié)調問題,雙方應如何尋求中介公司、律師、評估機構等服務,各種稅費、其他費用如何分攤,遇有價格上漲、下跌時如何處理。
6、合同生效條款
合同中應約定合同生效時間,生效或失效條件,當事人不能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shù)刈钃蠗l件生效或不生效,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無效的情形,幾種無效的免責條款,當事人要求變更或撤消合同的條件,合同無效或被撤消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等等。
7、違約責任
合同中要說明哪些系違約情形,如何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定金、賠償金的計算與給付,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免責,擔保的形式,對違約金或定金的選擇適用問題等等。
8、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中應約定解決爭議是采用仲裁方式還是訴訟方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雙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決糾紛,應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guī)定寫清明確的條款。
9、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條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四條之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可以中止、終止或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條件,上述情形中合同應履行的通知、協(xié)助、保密等義務,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的補救措施,合同中止、終止或解除后財產如何進行返還等等。
10、合同的變更與轉讓
合同中應約定合同的變更與轉讓的條件或不能進行變更、轉讓的禁止條款。
11、附件
合同中應說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以及附件的效力等。必要的時候,還需簽訂有關的補充協(xié)議,特別是有關房屋面積、房屋質量以及付款等關鍵條款,一定要有細節(jié)性的明確約定。
合同轉讓
合同轉讓,是指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亦即當事人一方將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現(xiàn)象,也就是說由新的債權人代替原債權人,由新的債務人代替原債務人,不過債的內容保持同一性的一種法律現(xiàn)象。
合同轉讓,有的基于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而發(fā)生,此類轉讓稱為法律上的轉讓,如被繼承人死亡、作為遺產內容將合同權利義務移轉于繼承人有于法院裁決面發(fā)生。
此類轉稱為裁判上的轉讓:有的基于法律行為面發(fā)類轉稱為法律行為上轉讓,如遺贈人通過遺囑將其合同權利又務轉讓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轉讓人與受讓人通過訂立轉讓合同面轉讓合同權利義務。其中,通過轉讓合同而轉合同權利,屬于債權讓與;通過轉讓合同面轉讓合同義務,稱為債務承擔。
合同轉讓類型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將合同的轉讓作出不同的劃分:
1、合同的全部轉讓和部分轉。
根據合同轉讓的范圍不同,可將合同轉讓分為合同的全部轉讓與合同的部分轉讓。所謂合同的全部轉讓,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合同義務或者合同權利義務全部轉讓給第三人;所謂合同部分轉讓,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合同義務或者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2、合同權利的轉讓、合同義務的移轉、合同權利義務的一并轉讓。
根據合同轉讓的內容不同,可將合同轉讓分為合同權利的轉讓、合同義務的轉讓和合同權利義務的一并轉讓。所謂合同權利的轉讓,又稱為合同債權讓與,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所謂合同義務的轉讓,又稱為合同債務承擔,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所謂合同權利義務的一并轉讓,又稱為合同權利義務的概括轉讓,是指當事人一方將其合同權利義務一并全部轉讓給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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