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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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是指一般納稅人在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等過程中,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按照稅法規(guī)定不能在計算應納稅額時從銷項稅額中扣除的情況。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納稅人的下列進項稅額不得從其銷項稅額中抵扣:
(1)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對應的進項稅額。
(2)免征增值稅項目對應的進項稅額。
(3)非正常損失項目對應的進項稅額。
(4)購進并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對應的進項稅額。
(5)購進并直接用于消費的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
(6)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進項稅額。(按現(xiàn)行政策,購進貸款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3.購進農產品。
4.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暫按照以下規(guī)定確定進項稅額:
(1)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
(2)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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