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計算分析題
1.【答案】
。1)2015年8月1日
借:固定資產(chǎn)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0
貸:應付賬款 1170
。2)應該確認預計負債。
理由:甲公司法律顧問認為敗訴的可能性為70%,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jīng)濟利益流出企業(yè),預計支付訴訟費5萬元,逾期利息在20萬元至30萬元之間,且這個區(qū)間內每個金額發(fā)生的可能性相同,說明金額能夠可靠計量,應當確認預計負債=5+(20+30)/2=30(萬元)。
會計分錄為:
借:營業(yè)外支出 25
管理費用 5
貸:預計負債 30
。3)2015年5月8日:
借:預計負債 30
營業(yè)外支出 25
貸:其他應付款 55
2015年5月16日支付款項時:
借:其他應付款 55
應付賬款 1170
貸:銀行存款 1225
2.【答案】
。1)甲公司2014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0070-200/10(稅法上無形資產(chǎn)攤銷金額)-50(國債免稅利息收入)+100(補提的壞賬準備)=10100(萬元);
甲公司2014年度應交所得稅=10100×15%=1515(萬元)。
(2)
、儋Y料一:
該無形資產(chǎn)的使用壽命不確定,且2014年年末未發(fā)現(xiàn)減值,未計提減值準備,所以該無形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為200萬元,稅法上按照10年進行攤銷,因而計稅基礎=200-200/10=180(萬元),產(chǎn)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200-180=20(萬元),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20×25%=5(萬元)。
②資料二:
該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相等,均為10000萬元,不產(chǎn)生暫時性差異,不確認遞延所得稅。
、圪Y料三:
該應收賬款賬面價值=10000-200-100=9700(萬元),由于稅法規(guī)定提取的壞賬準備不允許稅前扣除,所以計稅基礎為10000萬元,產(chǎn)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余額=(10000-9700)×25%=75(萬元)。
、 “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項目期末余額=(10000-9700)×25%=75(萬元);
“遞延所得稅負債”項目期末余額=20×25%=5(萬元)。
。3)本期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20×25%=5(萬元),本期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75-30=45(萬元);
發(fā)生的遞延所得稅費用=本期確認的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本期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5-45=-40(萬元);
所得稅費用本期發(fā)生額=1515-40=1475(萬元)。
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1475
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 4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515
遞延所得稅負債 5
五、綜合題
1.【答案】
(1)甲公司取得乙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
理由:甲公司取得乙公司30%的股權,能夠對乙公司施加重大影響,所以采用權益法核算。
取得股權投資會計分錄: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4500
貸:股本 1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3500
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16000+[480-(500-100)]=16080(萬元),
甲公司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的份額=16080×30%=4824(萬元),大于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應當進行調整。調增長期股權投資的金額=4824-4500=324(萬元)。
分錄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324
貸:營業(yè)外收入 324
。2)
應確認的投資收益=[6000-(480/4-500/5)-(1200-900)×50%]×30%=1749(萬元),
應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200×30%=60(萬元)。
分錄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749
貸:投資收益 1749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綜合收益 60
貸:其他綜合收益 60
。3)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對營業(yè)利潤的影響額=5600+1400-(4500+324+1749+60)+60=427(萬元)。
處置分錄:
借:銀行存款 56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成本 14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4824
——損益調整 1749
——其他綜合收益 60
投資收益 367
借:其他綜合收益 60
貸:投資收益 60
。4)
6月30日
借:其他綜合收益 1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 100
12月31日
借:資產(chǎn)減值損失 600
貸:其他綜合收益 10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減值準備 500
(5)
1月8日處置時
借:銀行存款 780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公允價值變動 100
——減值準備 500
投資收益 2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成本 1400
2.【答案】
。1)
①甲公司的相關處理不正確,理由:該交易屬于收取手續(xù)費方式代銷商品,所以甲公司應在收到商品代銷清單時按銷售數(shù)量確認收入。
、谠撌马棇儆谫Y產(chǎn)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
調整分錄為: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yè)收入 36
貸:應收賬款 36
借:發(fā)出商品 3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yè)成本 30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5(6×2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1.5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05[(36-30-1.5)×90%]
盈余公積 0.4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5(36-30-1.5)
。2)
①甲公司相關處理不正確,理由:甲公司應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該項建造合同的收入和成本,所以應確認的收入=500×10%=50(萬元),應確認的成本=(50+350)×10%=40(萬元)。
、谠撌马棇儆谫Y產(chǎn)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
調整分錄為:
借:應收賬款 1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yè)收入 10
借:勞務成本 1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yè)成本 10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5(20×2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5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5
貸:盈余公積 1.5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3.5
。3)
①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理由:該項對綜合性項目的政府補助由于難以區(qū)分與資產(chǎn)相關和與收益相關的部分,所以整體作為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處理,在取得時先確認為遞延收益,然后在項目期內分期計入營業(yè)外收入。另外,政府補助屬于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時候需要將這部分收入進行調減,不需要繳納所得稅,題目中是按照2014年利潤總額6000萬元為基礎計算應交所得稅和所得稅費用,未將政府補助的不征稅收入扣除,所以需要將原政府補助計入的收入600萬元對應的應交所得稅進行調減。
、谠撌马棇儆谫Y產(chǎn)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
調整分錄如下: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yè)外收入 450
貸:遞延收益 450(600-600/24×6)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50(600×25%)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150
借:盈余公積 3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7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300
責任編輯:姚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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