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5年《中級會計實務》答疑精選:關于投資性房地產公允模式下的疑問。
【學員提問】
老師好:
我想問一下,如果投資性房地產,按照公允模式計量,已經租出去了,租金是進入其他業(yè)務收入,那么它的公允價值變動怎么做分錄?是用其他業(yè)務成本還是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呢?如果能舉個例子就更好了,謝謝老師。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那么它的公允價值變動怎么做分錄?是用其他業(yè)務成本還是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呢?
公允價值變動用的是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公允價值上升時: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損益
公允價值下降時則借貸相反。
如果能舉個例子就更好了,謝謝老師。
比如輕1P69第四題中的(4),2011年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4200,2010年12月31日為4000,2011年取得租金為300,分錄如下: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200(4200-4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00
借:銀行存款 300
貸:其他業(yè)務收入 300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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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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