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財務報表的編制原則有哪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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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財務報表的編制原則要求:
合并財務報表的編制除應遵循財務報表編制的一般原則和要求外,如真實可靠、內(nèi)容完整等,還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和要求:
1.以個別財務報表為基礎編制。(通過合并財務報表的特有方法進行編制)
2.一體性原則。(應當將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作為整體來看待,視為一個會計主體)。
3.重要性原則。
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fā)生的經(jīng)濟業(yè)務,對整個企業(yè)集團財務狀況和經(jīng)營成果影響不大時,為簡化合并手續(xù)也應根據(jù)重要性原則進行取舍,可以不編制抵銷分錄而直接編制合并財務報表。
合并財務報表,是指反映合并主體和其全部被合并主體形成的報告主體整體財務狀況與運行情況的財務報表。合并主體,是指有一個或一個以上被合并主體的政府會計主體。合并主體通常也是合并財務報表的編制主體。被合并主體,是指符合《政府會計準則第9號——財務報表編制和列報》規(guī)定的納入合并主體合并范圍的會計主體。
合并財務報表至少包括合并資產(chǎn)負債表、合并收入費用表和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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