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法一》基礎考點:教育費附加
2017稅務師備考正在緊張而忙碌的進行當中,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一》知識點:教育費附加
【內(nèi)容導航】:
考點8:教育費附加與地方教育附加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科目第四章第23講附加稅與煙葉稅
【知識點】:教育費附加
考點8:教育費附加與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費附加比率為3%;地方教育附加比率為2%
【提示】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與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算依據(jù)一致。
一般來說,城市維護建設稅減免,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會同時減免,所以可將城市維護建設稅與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可以合并記憶。
【例題·多選題】關于教育費附加的說法正確的有( )。(2015年)
A.教育費附加實行地區(qū)差額征收率
B.出口產(chǎn)品退還的增值稅、營業(yè)稅、消費稅,同時退還教育費附加
C.下崗失業(yè)人員從事建筑業(yè)的個體戶,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nèi)免征教育費附加
D.教育費附加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稅額為計算基數(shù)
E.對進口產(chǎn)品征收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教育費附加
【答案】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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