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基礎考點:消費稅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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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導航】
(一)消費稅稅率的基本形式
(二)從高適用稅率的兩種情況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三章19講
【知識點】消費稅的稅率
(一)消費稅稅率的基本形式
基本形式:比例稅率、定額稅率。
特殊情況: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雙重征收——復合計稅。
稅率基本形式 |
適用應稅項目 |
定額稅率 |
啤酒;黃酒;成品油 |
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復合計稅 |
糧食、薯類白酒;生產(chǎn)、進口、委托加工、批發(fā)的卷煙 |
比例稅率 |
除啤酒、黃酒、成品油、卷煙、白酒以外的其他各項應稅消費品 |
(二)從高適用稅率的兩種情況
有兩種情況消費稅稅率從高:
一是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未分別核算銷售額、銷售數(shù)量的;
二是將應稅消費品與非應稅消費品以及適用稅率不同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
【例題·計算題】某啤酒廠既生產(chǎn)甲類啤酒又生產(chǎn)乙類啤酒,五一節(jié)促銷期間,直接銷售甲類啤酒200噸取得收入80萬元,直接銷售乙類啤酒300噸,取得收入75萬元,銷售甲類啤酒和乙類啤酒禮品盒取得收入12萬元(內(nèi)含甲類啤酒和乙類啤酒各18噸),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稅。該企業(yè)應納的消費稅為多少萬元?
【答案解析】應納消費稅=(200+18×2)×250+300×220=125000(元)=1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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