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考試每日一練匯總(11.13)
稅務師 考試一共五科,考生要找對方法,才能有效提高學習效率,從而取得優(yōu)異的成績,東奧小編今天為大家準備了稅務師考試試題匯總,幫助大家找對復習方向。
《稅法一》
【單項選擇題】
某果木酒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3月銷售果木酒取得的收入為140.4萬元(含稅),當月發(fā)出貨物時收取包裝物押金4.68萬元,定期2個月收回,另外當月沒收逾期未退的包裝物押金為2.34萬元。該企業(yè)本月應確認的銷項稅額為( )萬元。
A.20.4
B.20.74
C.21.08
D.20.80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除黃酒、啤酒包裝物押金在逾期未歸還時計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外,其他酒類產(chǎn)品的包裝物押金應在收取時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該企業(yè)本月銷項稅額=(140.4+4.68)÷(1+17%)×17%=21.08(萬元)。
《稅法二》
【單項選擇題】
按照企業(yè)所得稅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錯誤的是( )。
A.企業(yè)計提的計入成本費用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全額稅前扣除
B.企業(yè)發(fā)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
C.為職工支付的補充養(yǎng)老保險費、補充醫(yī)療保險費在規(guī)定標準內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
D.企業(yè)參加財產(chǎn)保險,按規(guī)定繳納的保險費,準予稅前扣除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企業(yè)發(fā)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據(jù)實扣除。合理的工資、薪金,是指企業(yè)按規(guī)定實際發(fā)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
【多項選擇題】
下列有關取保候審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經(jīng)同級檢察院檢察長批準
B.對于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不得采取取保候審措施
C.對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時適用保證金擔保和保證人擔保兩種方式
D.對違反取保候審規(guī)定,需要予以逮捕的,不得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經(jīng)執(zhí)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正確答案】CE
【答案解析】
(1)選項A: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3日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2)選項B: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審。(3)選項D:對違反取保候審規(guī)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涉稅服務實務》
【單項選擇題】
下列關于稅務行政復議的表述錯誤的是( )。
A.甲公司被稅務機關停止出口退稅權,甲公司申請稅務行政復議
B.乙公司被稅務機關加收滯納金,乙公司對其決定有異議必須先申請稅務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以申請行政訴訟
C.丙公司對某區(qū)國稅局向其停止銷售發(fā)票行為決定不服可以向某市國稅局申請行政復議
D.丁公司對國家稅務總局的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行政復議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對國家稅務總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申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的裁決為最終裁決。
《財務與會計》
【單項選擇題】
A公司于2014年3月1日以2000萬元取得B上市公司5%的股權,對B公司不具有重大影響,A公司將其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按公允價值計量。2015年3月31日,A公司又斥資25000萬元自C公司取得B公司另外50%股權,能夠對B公司實施控制。A公司原持有B公司5%的股權于2015年3月31日的公允價值為2500萬元,累計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為500萬元。假設A公司與C公司在該交易發(fā)生前不存在任何關聯(lián)方關系,上述購買股權的交易不構成“一攬子交易”。不考慮其他因素,則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為( )萬元。
A.28000
B.27000
C.27500
D.25000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原來5%部分投資在追加投資日的公允價值+新增投資成本=2500+25000=27500(萬元)。
時間如箭,希望大家珍惜時間踏實備考。東奧會適時更新稅務師考試成績查詢入口 ,敬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