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馬上迎來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新考季,大家也要進入學習狀態(tài)了,這里給學員們準備了各章節(jié)的考點匯總,幫助大家一起備考。
所屬章節(jié):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第三章營業(yè)稅法律制度的第八節(jié)營業(yè)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納稅地點、納稅期限的內容
本知識點內容導航: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正文:營業(yè)稅納稅期限
(一)營業(yè)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
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5日、10日或者15日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二)銀行、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信用社、外國企業(yè)常駐代表機構的納稅期限為1個季度。
(三)保險公司的納稅期限為1個月,其他納稅人的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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