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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經(jīng)濟法基礎(chǔ)》之進項稅額分攤抵扣
【東奧小編】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教材,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nèi)容:《經(jīng)濟法基礎(chǔ)》之進項稅額分攤抵扣
【學員提問】
老師,經(jīng)濟法輕松過關(guān)1的第171頁里的第17題,我算出是B,可正確答案是C,而且那解釋我也沒看懂。你幫我解析一下好嗎?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答案中這個公式的意思是說,將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按照銷售額的比例進行分配。當月購入的水、電,既用于增值稅應(yīng)稅項目,又用于增值稅的免稅項目。無法具體劃分,其中哪些用于應(yīng)稅項目的,哪些用于免稅項目的。
由于用于增值稅應(yīng)稅項目的,可以抵扣進項稅,用于免稅項目的,不得抵扣進項稅。所以,對于購入水、電的進項稅額,就屬于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我們對其進行劃分。
而在劃分時,采用的是按照銷售額的比重進行分配。所以,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用于免稅項目的)=無法劃分的進項稅×免稅項目的銷售額/全部銷售額,而本題計算的是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所以對這個公式稍作變形為: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用于應(yīng)稅項目的)=無法劃分的進項稅額×應(yīng)稅項目銷售額/全部銷售額。本題直接套用這個公式即可。您了解一下!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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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