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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經(jīng)濟法基礎(chǔ)》之消費稅增值稅
【東奧小編】新一輪的預習備考即將起航,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書,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nèi)容:《經(jīng)濟法基礎(chǔ)》之消費稅增值稅
【學員提問】
如何判斷既繳消費稅又繳增值稅?請具體說下,謝謝!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這個要求學員熟練掌握增值稅和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以及視同銷售情形,然后兩者結(jié)合就能判斷了,首先既繳納增值稅又繳納消費稅的,一定是屬于消費稅的征稅范圍,所以首先就限定了教材上189頁上列舉的14個稅目,不屬于這個稅目的一定不繳納消費稅,然后再看納稅環(huán)節(jié),例如生產(chǎn)銷售卷煙,是需要繳納消費稅的,但是零售環(huán)節(jié)就不繳納消費稅了,所以要求學員注意每個稅目的納稅環(huán)節(jié),還有視同銷售的情形。
例如:外購的白酒用于對外捐贈,增值稅視同銷售需要計算增值稅,但是消費稅上不視同銷售,只有自產(chǎn)的對外捐贈才屬于消費稅的視同銷售,所以學員要熟練掌握各個方面然后逐一判斷。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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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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