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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經(jīng)濟法基礎》之民事訴訟
【東奧小編】新一輪的預習備考即將起航,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書,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nèi)容:《經(jīng)濟法基礎》之民事訴訟
多項選擇題
下列案件中,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 )。
A.公民名譽權糾紛案件
B.企業(yè)與銀行因票據(jù)糾紛提起訴訟的案件
C.納稅人與稅務機關因稅收征納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
D.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勞動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的案件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1)選項C:納稅人與稅務機關因稅收征納爭議提起訴訟的,應當適用行政訴訟程序;(2)選項D:勞動仲裁不同于商事仲裁,但勞動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民事訴訟程序?qū)徖怼?/P>
【學員提問】
仲裁適用范圍包括:平等主體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chǎn)權益糾紛,
民事訴訟適用范圍包括:平等主體間的財產(chǎn)關系和人身關系間的糾紛,
兩個適用范圍都與“財產(chǎn)”有關,這里該如何區(qū)分兩者的區(qū)別?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從這個定義上確實是沒有辦法區(qū)分的,關鍵您要記住那些是是不能申請仲裁的情況。記住這些特殊情況,剩下的都是可以申請仲裁的。(1)下列糾紛不能提請仲裁1.關于婚姻,繼承,撫養(yǎng),監(jiān)護,收養(yǎng)的糾紛2.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2)下列仲裁不適用于《仲裁法》1.勞動爭議的仲裁2.農(nóng)業(yè)集體經(jīng)濟組織內(nèi)部的農(nóng)業(yè)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除了這些特殊情況外都是可以提起仲裁的。而一般情況下只要是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都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的。如果還有其他問題,歡迎隨時提問。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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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