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訴訟時效
【東奧小編】新一輪的預習備考即將起航,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書,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訴訟時效
【學員提問】
訴訟時效期屆滿后,權利人還能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嗎?就是還可以向法院起訴債務人嗎?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過了普通訴訟時效、短期訴訟時效、長期訴訟時效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也就是債權人并不喪失起訴權。但是如果超過最長訴訟時效20年的,法院不予保護。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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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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