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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經(jīng)濟法基礎》之勞動合同的訂立
【東奧小編】新一輪的預習備考即將起航,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書,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nèi)容:《經(jīng)濟法基礎》之勞動合同的訂立
多項選擇題
2012年7月5日,王某到甲公司上班,但甲公司未與其簽訂書面合同。甲公司該行為法律后果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甲公司和王某之間尚未建立勞動關系
B.甲公司應在2012年8月5日前與王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C.若甲公司在2012年10月5日與王某補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王某有權(quán)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2個月的雙倍工資
D.若甲公司在2013年10月5日與王某補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王某有權(quán)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1)選項A: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王某和甲公司之間已于2012年7月5日建立了勞動關系;(2)選項B: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nèi)簽訂,甲公司最晚應于2012年8月4日與王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3)選項C:補訂書面合同的時間在用工之日起1年內(nèi),每月支付2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1個月的次日(8月5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1日(10月4日);(4)選項D:補訂書面合同的時間已經(jīng)超過用工之日起1年,王某只能要求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共計11個月)的2倍工資。
【學員提問】
教材的37面第(4)中,說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不與勞動者訂合同的話,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這樣說來,那可就不止11個月的雙倍工資呀!就這個題來說,根據(jù)教材37面的說法,應支付13個月的雙倍工資。
還是我理解有誤,應該是用人單位付雙倍工資以一年期限為上限,最多付11個月的?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對于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最多就是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后,由于勞動者已經(jīng)得到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需要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教材的37面第(4)中,說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不與勞動者訂合同的話,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說的不是這種情形,而是教材39頁應當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沒有訂立的情形。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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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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