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取得的所得的分類問題,選項D,為什么是稿酬所得呢
老師您好! 本單位的本職作者的出版和發(fā)表,不應該對應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嗎
選項D,為什么是稿酬所得呢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C,D
答案分析:選項A: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選項B:編劇從電視劇的制作單位取得的劇本使用費,按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選項D:出版社的專業(yè)作者撰寫、編寫或翻譯的作品,由本社以圖書形式出版而取得的報酬,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喬老師
2023-07-10 09:39:26 1193人瀏覽
出版社的專業(yè)作者屬于自由職業(yè)者,和出版社不是雇用關系,而是合作關系(即合作出書),所以專業(yè)作者取得的所得按“稿酬所得”計稅。
【相關鏈接】
①任職、受雇于報紙、雜志等單位的記者、編輯等專業(yè)人員,因在本單位的報紙、雜志上發(fā)表作品而取得的所得,屬于因任職、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應與其當月工資收入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②除上述專業(yè)人員以外,其他人員在本單位的報紙、雜志上發(fā)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原理:可以理解為沒有人愿意拿一份工資干兩份活,比如報社的保潔人員,其本職工作是保潔,拿的工資就是干保潔的報酬,其如果在本報社的報紙上發(fā)表文章,拿的就應該是稿酬。
相關答疑
-
2024-08-19
-
2024-08-16
-
2024-07-22
-
2022-05-27
-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