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注冊會計師何時可以提及及具體情形
第五題中,為什么可以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不是說不能提及嗎?什么時候可以提及什么時候不可以提及?
問題來源:

AI智能答疑老師
2025-06-07 10:46:49 894人瀏覽
您好,關于提及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問題,通常情況下現任注冊會計師不應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前任,因為這可能讓使用者誤解雙方的責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是可以的,比如本期審計中涉及比較財務報表時,若上期已由前任審計且其報告未被一并提供,則需要在其他事項段中說明:上期已由前任審計、前任意見類型及其理由、前任報告的日期。這樣做的目的是確保信息完整,避免誤導使用者。第五題中A注冊會計師未提及前任保留意見的具體理由,導致信息披露不完整,因此做法不恰當。簡單來說,當比較財務報表未被前任報告覆蓋時,必須補充說明前任意見及其原因,其他情形通常不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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