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何種情況下應召開臨時股東會?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C,D
答案分析:有限責任公司臨時股東會會議由以下主體提議召開:(1)代表1/10以上表決權(quán)的股東;(2)1/3以上的董事;(3)監(jiān)事會。

王老師
2024-08-16 16:47:23 581人瀏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2個月內(nèi)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
(1)董事人數(shù)不足3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shù)的2/3時;
(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股本總額1/3時;(不是30%哈,是1/3)
(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jiān)事會提議召開時;
(6)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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