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境外甲公司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2019年取得境內乙公司分回的股息、紅利性質的投資收益200萬元,取得境內丙公司支付的設備轉讓收入120萬元,該項設備的原值為80萬元,已經(jīng)按稅法規(guī)定計提折舊20萬元。2019年甲公司在我國應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為( ?。┤f元。
正確答案:
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yè)或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所得來源地,所以取得境內丙公司支付的設備轉讓收入來源于境外,不在我國納稅;2019年甲公司在我國應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200×10%=20(萬元)。
非居民企業(yè)應納稅額的計算
知識點出處
第一章 企業(yè)所得稅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102,103頁
非居民企業(yè)應納稅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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