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會計在線 >> 實務操作 >> 財稅法規(guī) >> 財稅法規(guī) >> 正文
2014-4-22 11:00:29國家稅務總局字體:大小
現(xiàn)將杏仁油、葡萄籽油的增值稅適用稅率公告如下:
杏仁油、葡萄籽油屬于食用植物油,適用13%增值稅稅率。
本公告自2014年6月1日起執(zhí)行。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1月11日
責任編輯:初曉微茫
會計實務探討交流區(qū)|返回實務操作首頁
東奧會計在線